中国汽车从来不缺乏赶潮者,在前赴后继的造车狂潮中,民营企业是一股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可否认,民营企业纷纷涌入汽车行业,利润难免是一个致命的诱惑因素。 在中国汽车时代将要来临之际,民营企业扎堆进入汽车行业,而在中国三大汽车集团之间的空隙,积极的民营企业家更是看到了“国民车”的市场空间,他们很“主动”地将这份责任义不容辞地扛到了肩上。“汽车疯子”李书福成为了民营企业进军汽车的标志性人物,更成为了吉利的形象代言人,在自主品牌的大旗下,李书福的“国民车”理念为吉利赚尽了眼球。 然而,纷至沓来的后续者,却少见能够超越吉利李氏的翘楚,汹涌的民企造车浪潮在成就吉利之后,似乎不再愿意制造更多的空间机会。于是,我们能够看到,一方面是民营企业高呼造车口号,另一方面,却有太多的“运气欠佳者”备受这股汽车制造热潮的“折磨”。 继宁波奥克斯汽车公司2005年正式止步汽车制造业之后,又一家民企汽车公司上海万丰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停产调整”,未来发展似乎仍不太明朗。2007年12月10日,执着的波导二次出山,终于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文,取得生产汽车发动机的资格,向整车制造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个饱尝国内手机市场惨烈竞争而利润日益下滑之苦的通讯巨头,虽然还没修成正果,但是好歹算是已经窥到门径了。 奥克斯、万丰奥特、波导——失败、暂时调整、再度尝试,三个民企与汽车亲密接触呈现出三种不同态势,可谓具备典型的借鉴意义。 奥克斯昙花一现 奥克斯进入汽车,更像是玩票性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2004年2月24日,奥克斯集团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宣布:计划投入80亿资金,最终实现45万辆的年设计产能,重拳出击汽车产业。仅仅一年时间,奥克斯就终止了自己的造车梦想,于2005年3月23日宣布退出汽车行业。 同众多民企一样,奥克斯也应算是“草莽”出身:1986年,奥克斯还是一家负债20万元的乡办钟表零件厂,但在其后的19年间,奥克斯的资产达到55亿元,并多元化扩张到家电、电力、通讯、新能源等产业,进入汽车领域不过是奥克斯多元化扩张的一个必然结果。 奥克斯和汽车经历了两年的亲密接触。早在2003年7月,为寻找合作伙伴,奥克斯分赴各地开始寻找合适的汽车壳资源。2003年10月,奥克斯集团成功地将沈阳双马汽车公司纳入麾下,并且动作神速地在当年11月1日推出了新车样车。 空调、手机——家电与IT产品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的共通点,其消费者群也相对稳定,可汽车却不然,从开发到研制到生产到销售到售后等各方面,这个“吃香”的产业都需要庞大的资金进行承担,而汽车用户也并不如其他群体那般好糊弄。在空调及手机上赚得好处的奥克斯故伎重施,想利用“低价策略”从汽车行业分一杯羹,它天真地认为,在暴利的汽车行业,即使是“低价”,利润也是远远高于自己曾经经营的两大业务。 当奥克斯带着这些“理念”和所谓的“梦想”冲进汽车市场时,残酷的现实开始逼近了。 2003年,尽管中国汽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井喷”状态,却只是一个短暂的“甜头”。 2004年开始,汽车市场景气渐失,合资企业新车大量上市,降价狂潮不断掀起,中国汽车突然遭遇的“灾害年”,导致很多汽车厂商都面临困境,造车基础本就薄弱的民营企业销量大幅度下滑,利润空间也受到严重挤压。还处于“襁褓”之中的奥克斯自然措手不及,由于没有扎实的基础,它根本无力承受这个剧变。 对于退出汽车业的原因,奥克斯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奥克斯本来进军汽车业是投奔轿车生产的,SUV车的生产只是前期的一个手段,但由于宏观环境以及国家的调控政策,让我们感觉到奥克斯申请到轿车牌照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无限期等待,最后选择了撤出。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汽车处副处长李刚却给出了相反的说法:“奥克斯从来就没有向发改委正式申请过,怎么能说主要原因是国家不批所致呢?”而就在当时,国家发改委还接受了江淮和力帆两家民企的造车申请。 但这或许只是奥克斯传达给业界的一个公开理由。在分析人士看来,奥克斯当初进入汽车业,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它更多是希望借助时髦的造车噱头进行大量融资,当融资梦想被残酷的现实打破时,退出汽车业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奥克斯进入汽车业,的确另有所图。2003年,奥克斯就提出了三大战略,其中的资本运作战略是,计划未来3年内,争取拥有3家上市公司—国内上市一家、境外上市一家、兼并收购一家。奥克斯进入汽车业,难避融资和炒作之嫌,毕竟,2003年正值造车热潮之机,这个杀入汽车业的“门外汉”也宣称“计划投入80亿资金”,而这么多资金更多需要通过融资渠道来获得。 奥克斯在进入和退出汽车业的决定上显得冲动而轻率,其根本原因也许是奥克斯并非真正想造车,而是借助造车进行资本运作。 未来也许仍会有像奥克斯这样的借力者。这也意味着,在投身汽车产业的民企队伍中,实际还分化着资本运作者和实业运作者两大阵营,只不过,在中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下,后者的数量还是要远远多于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