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维权不轻松
车空间   2008-3-11 15:11:13  来源:姑苏晚报

 

买车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如果在买车过程中遇到麻烦或是买了一辆存在问题的汽车,要讨说法恐怕就没那么轻松了。进入三月,新车扎堆上市,汽车也逐渐进入销售旺季,但买车时哪些问题应该值得注意呢?遇到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也许,下面这些车主的遭遇,会给打算买车的你提个醒。

车没买成损失五百

案例回放:消费者冯先生2007年在苏州某汽车经销商处预订了一款大众波罗轿车,并交了1000元预付款。冯先生要求车商为其办理为期5年的贷款。2007年10月,冯先生接到经销商打来的电话前去取车,不料却发现经销商为其办理的贷款期限为4年。冯先生认为经销商违反了事先的约定,要求退车,并退还1000元预付款遭拒。无奈之下,冯先生来到了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经过消保委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了一步,经销商退还500元。

消费者感言:其实我当初买车时对波罗这款车也没有做详细了解。等到买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想买的车是新款车,最终导致了这起购车纠纷。这起纠纷也让我明白了,买车前一定要对想买的车多了解,同时要货比三家。

舒适版变经济版

案例回放:2007年9月,消费者马先生在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别克君越2.4L舒适版轿车。双方签订了协议后,马先生交了3000元押金。

2007年10月,经销商通知马先生提车,但让马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来到店里打算提车时,却发现眼前的别克君越2.4L并不是他想要的舒适版,而是2.4L经济版。马先生认为经销商违反了事先的约定,要求经销商退车并退还押金,但经销商认为马先生的购车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写明所购车型是舒适版还是经济版,因此拒绝了马先生的要求。最终消保委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调解,经销商退还了3000元押金,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消费者感言:那天我是和同事以及司机3人一起去买的,签协议的时候确实没在协议里写明舒适版。本来我以为已经口头约定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问题。幸亏我对车还比较了解,当场看出来是舒适版还是经济版,要是不懂车的人去提车,很可能出现更大的麻烦。今后买车一定要在协议里写明车辆的型号、具体要求以及提货时间等。另外,一定要规模较大信誉度好的汽车专营店购买汽车。

水箱屡坏难以解决

案例回放:2006年2月,消费者郭先生在苏州某汽车经销店购买了一辆菲亚特汽车。2007年7月1日,汽车在路上出现水箱水温过高导致汽车不能正常适用,被经销商拖回4S店维修,之后能继续使用。但到了当年9月,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再次出现了水箱水温过高的问题。郭先生致电厂家,厂家安排就近的杭州萧山4S店对该车进行维修。但修好后上路仅1个小时,问题再次出现,这次厂家又安排嘉兴4S店进行维修。但上路半小时后又出现问题。15天后,郭先生回到苏州,汽车也被拖回苏州维修。郭先生要求经销商承担三包责任,并要求支付拖车费、维修费及相应的误工费。但经销商认为,郭先生的汽车出现问题是由于2007年9月21日前消费者出车祸后未去4S店维修,造成水箱和水箱盖不相配,导致水温高而不能正常使用,因此不承担三包责任。经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4S店承担汽车的维修费9305元;不排除车祸后维修时产生的质量问题;该车仍享受规定时限的三包规定。

专家点评:使用一段时间的汽车出现问题究竟是消费者的责任还是厂家的责任,这个问题是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的问题。尽管这起纠纷最终得到了解决,但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起维权的艰辛仍感慨万分。由于缺乏专业权威的鉴定机构,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举证难和鉴定难的困境。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除了可以向消保委求助外,还可以登陆汽车召回网等相关维权网站进行投诉,若维权部门调解失败,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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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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