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大汽车政策:444款油耗不合格车将停产
车空间   2007-12-20 9:35: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7年政策不是很多,但每一个政策出台都在汽车行业产生很大的凡响。好在一些政策在出台之前先公布意见稿,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这对于汽车政策的实施铺平了道路。

政策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后效应

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一直没有在行业内掀起太大的波澜,直到2007年1月1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给了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最后期限,才把一直从事汽车进口的各类公司逼上了绝路。在这一政策的作用下,加上持续高昂的进口车价格,首批获得跨国汽车企业授权的进口企业在2007年进口车市场大赚了一笔!

年底,对于目前进口车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相关细则,对进口车市场的规范经营将起到很好的作用。相信这一细则在明年早些时候将推出。

政策二:444款油耗不合格汽车将被停产

2007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将停止生产。

按照这一要求,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的再生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将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政策三:国Ⅲ标准开始汽车污染排放控制新阶段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宣布,相当于欧洲Ⅲ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汽车污染排放控制进入新阶段。明年,相当于欧Ⅳ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将率先在北京实施。

政策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减少堵塞

7月1日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就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可以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而没有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管部门还规定了处罚标准。

虽然这一措施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但是目前为止,大部分此类事故仍然没能按照这一办法操作,简单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仍然在继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事故当时人的习惯问题;另一个是事故现场拍照、签写快速处理单等细节的操作问题。

政策五:发改委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

国家发改委2007年3月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准入企业设下了多达15道门槛,并实行苛刻的一项否决制。《规则》明确规定,今后“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应当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许可方能取得生产资格”。《规则》界定,所谓新能源是指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汽车(如超级电机动车)。

11月1日,该办法正式发布实施,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新能源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3项核心技术,这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相信在明年燃油税实施后,各种新能源汽车将开始集中投入生产。

政策六:《新能源法》(意见稿)草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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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顾旖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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